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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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單位:教育局人事室
承辦人:沈筱芸
電話:2011550*2010
電子信箱:
shen714@kcg.gov.tw受文者: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
發文字號:高市教人字第10237756300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分層負責明細表乙份(請至本局法令文件下載區/人事室/1任免業務/1-1組織編制/分層負責項下載)
主旨:訂定「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分層負責明細表」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查本市立各級學校分層負責明細表(以下簡稱本表)自89年4月1日訂定迄今已達13年之久。復以縣市合併後,原縣及原市前各適用之相關規定,均應重行檢討。為因應學校實際業務調整、處室整併等因素,並符各校需求,爰重行訂定。
二、本表適用對象為本市立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等學校,(特殊學校業已另訂),案內項目係以各級學校編制內單位所具之工作內容為填列對象。
三、檢附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分層負責明細表1份。
正本:本局所屬各級學校(不含特殊學校)
副本:本局高中職教育科、國中教育科、國小教育科、幼兒教育科、特殊教育科、社會
教育科、體育及衛生保健科、資訊及國際教育科、秘書室、會計室、督學室、人
事室(紙本) 2013-11-21
09:17:36
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 1021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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