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前鎮區樂群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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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 - 人事室公告

【法規】具有97年1月1日後之各項代理(課)教師之年資,均不得採計為退休年資
有關曾任懸實缺代理(課)教師期間雖未滿3個月,惟接續聘任代理(課)教師合計超過3個月者,得否併計退休年資疑義一案,請同仁參酌附件。
附件
人事室 2015/03/04 ~ 2025/10/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