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附公文內容略如下:
 
一、邇來經常接獲大量民眾及事業單位詢問其配合登革熱防疫工作,可以請領公假時數問題,為避免各地方政府給假標準不同,造成困擾;衛福部疾管署於本(9)月25日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三次會議中明確規範,配合登革熱緊急防疫工作應予公假之日數,原則上配合強制孳生源清除以半日為主,配合化學防治以一日為主,並應於通知民眾配合實施緊急防治工作時對民眾妥為說明。
 
二、考量防疫急迫性及臨時代課人員難尋,本局同意核予前項人員(正式編制教師及代理教師)於配合「防治噴藥」是日公假派代。